注意!杭州又有3名房东被拘!想做房东,请务必记住这8条!

发布日期::2017-01-12浏览次数:351

摘要:1月8号早晨,杭州拱墅区登云路一电动车商铺


1月8号早晨,杭州拱墅区登云路一电动车商铺突然失火,火势非常凶猛,店内七八排电动车被烧毁,而住在店内的一家五口已被送往医院救治,3人在ICU观察治疗,2人在全力抢救,其中还有两名小孩。


近日,@拱墅发布 发布通报。


火患真的是猛于虎啊!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千万不要把这样的事件当八卦新闻,看过就忘!一旦疏忽大意,悲剧就有可能发生在自己头上。


萧山近期多名房东被拘! 

为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萧山警方一直依法查处落实消防责任不力的个人。


近日,萧山警方对3名因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房东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在年末消防大整治中,城厢派出所民警在湖头陈工业园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有公司利用老厂房改建单身公寓和一纺织厂违章搭建房屋等问题,这些房屋都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但公司负责人收到整改通知后,并没有及时进行整改。12月中旬,萧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3名责任人(2名单身公寓房东、1名企业负责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同样在整治行动中,瓜沥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新港村的胡某家中建有出租房屋21间,房客高达40余人。屋里的消防设施更是不达标准。


但整改通知书并没有引起房东的重视。12月29日,当民警对余某的出租房进行复查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萧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房东胡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前款规定的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承租居住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警方提示

作为房东,如何才能放心的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既能添补家用,又免于处罚呢?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报警哨和手电筒。

4.出租屋的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便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动车充电时应当使用合格的充电器,使用规范布置、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的线路,周围不应放置易燃物品,严禁长时间充电。

7.家中的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8.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到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达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火宅探测报警器。

火灾猛于虎,对消防隐患的轻视,就是对他人生命的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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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安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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