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二手房房屋交易流程

发布日期::2017-03-18浏览次数:1008

摘要:安吉二手房房屋交易流程1、办理流程:房屋

安吉二手房房屋交易流程 
1、办理流程:
房屋交易(住建窗口)→办理契证(财税窗口)→不动产登记(国土窗口)
2、提交资料:
①安吉县房屋交易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或单身身承诺具结书(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的决议(原件)
③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买卖合同、互换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后三类须公证)(原件)
 ⑤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注:地名有变动的或三证地址不统一的需提供地名相关证明(或门牌号)。
 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的房屋申请转移的需经县住房保障办审核。
 国有资产转移的,必须提供国资局认可的文书。
 集体企业必须职工代表大会认可的文书、主管部门批复。
 中介机构代办的需提交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居间合同。
3、收费标准:
交易手续费:   住宅4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浙价费[2015]207号) 
注: 交易手续费最高限收4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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